日本安倍政權13日頒佈了備受批評和質疑的《特定秘密保護法案》,並計劃在頒佈之日起一年內實施該法案。
  根據法案,政府閣僚等行政長官擁有指定“特定秘密”的權限,首相事實上擁有“特定秘密”的最高裁量權。同時,日政府尚未組建獨立的第三方機構對“特定秘密”的合理合法性進行評估及督查,而且“特定秘密”解密期長達60年,另有軍情等7大類情報可永久保密。
  日本媒體、司法、學術界的不少人士認為,這一法案侵犯了民眾的知情權和新聞自由。在國會審議“保密法”期間,國會周邊聚集著眾多反對該法的普通民眾,包括大學生、職員、推著嬰兒車的母親等等。 據新華社
  (原標題:安倍政權昨頒佈《特定秘密保護法案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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